一、离婚后夫妻只有一套房子怎么分
在离婚过程中,若仅剩唯一一处房产需进行分割,然而经过充分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时,双方可依法向所属地的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律帮助法庭将依照具体情况来予以处理。此类情形主要分为如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均主张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并表示愿意通过竞价方式获取房屋所有权的,法官应予准许;
(二)如其中一方确有房屋所有权的主张,法庭会委派专业评估机构对该物业以当前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最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必须承诺会对另一方提供适当的补偿;
(三)假使以上两种情况均未能出现,即双方都未提出对于房地产所有权的主张,经当事人提出需求后,法庭会考虑进行房屋的拍卖或出售交易,所获得的款项将按照双方的贡献比例进行分配。假如该房屋还没有取得完整的所有权,考虑到法院判决可能引发更多争议,因此法官可能不会直接判房屋的归属问题,而会结合事实情况作出判断,判定由谁优先加以居住使用。待房产权明确之后,仍存在异议的,当事人可就此另行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后夫妻借贷法律行为是否受限
在夫妻离婚之后,法律应当承认并保护在婚姻期间内所签订的欠条的合法有效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配偶双方有资格签署借款协议,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其中一方进行个人经营活动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当需要对唯一房产进行份额分割时,如未能达成满意的协商结果,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出法律援助请求。就具体情况而言,大致有以下几种操作流程:首先,如果双方都主张拥有该财产的所有权并愿意参与竞价,那么法官应当予以批准;其次,如果其中一方主张拥有所有权,法庭将会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最终获得所有权的一方必须对另一方作出相应的补偿;最后,如果双方都放弃了所有权的主张,法庭则有权对房产进行拍卖或者出售,所得收益
